ISO22716标准条款--9: 实验室质量控制
发布时间:2019-02-19 20:52:31 最后更新:2019-02-19 21:16:50 浏览次数:1555
9.1 原则
9.1.1 实验室质量控制应涉及到所有的部分,包括人,机,厂房,分包及文件
9.1.2 实验室质量控制通过执行相关的测试或采样控制,保证只有符合标准的物品方可使用及出货
9.2 测试方法
9.2.1 质量控制方法的使用应能保证产品符合接收标准
9.2.2 测试方法应确定,合适以实施质量控制
9.3 接收标准
建立原料,包材,散装产品,成品等接收标准,详细说明要求
9.4 结果
检查所有的结果,并做出结论,例如符合,拒收,待定等
9.5 不合格结果
9.5.1 不合格结果应由授权人员检查,并调查研究
9.5.2 进行重新测试,需有足够的理由
9.5.3 调查研究后,由授权人员做出决定,是接收,拒收,隔离,或者待定。
9.6 试剂,溶液,参考标准,培养基
试剂,溶液,参考标准,培养基标识,以下信息:
a) 名称
b) 浓度
c) 产品有效期
d) 配置人的姓名或签字
e) 开瓶日期
f) 储存条件
9.7 采样
9.7.1 采样应由经授权人进行
9.7.2 采样的程序应包括以下:
a) 采样方法
b) 设备名称
c) 采样总量
d) 采取措施,防止污染变质
e) 样品识别
f) 频率
9.7.3 样品确定应由以下:
a) 名称及识别码
b) 批号
c) 采样日期
d) 采样容器
e) 采样点
9.8 留样
9.8.1 成品留样应存放在指定区域
9.8.2 样品量应该满足根据法规进行分析测试
9.8.3 留样应以内包装形式,在特定储存条件下保留一定时间
9.8.4 原料的留样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或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